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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及职责》的通知

来源: 发布:2022-04-14

关于公布《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及职责》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化工学院实验室管理,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将《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及职责》予以公布。

附件:《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及职责》

青海大学化工学院

2022年4月5日

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及职责

1.学院党政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组织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工作小组,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和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等人员;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改造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资金。

2.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副院长的主要职责为建立、完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学院、实验室两级)和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组织、协调、督促实验室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与评估,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组织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与考核。

3.实验管理中心实验安全管理负责人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的建立,组织、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消防及应急设施、物资的维护维修,组织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积极有效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信息上报工作。

实验管理中心化学药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其主要职责为宣传和执行国家、学校有关危险化学品法规制度,并结合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必要的实施细则,对危险化学的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管及信息上报。负责全院实验室废弃物安全收集统计及处置工作(包括实验室固体废弃物、过期危险化学品,有机无机废液等)。

实验管理中心仪器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其主要职责为宣传和执行国家、学校有关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的法规、制度,并结合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必要的实施细则。制定特种设备(包括高压、高低温设备、高速设备、机械运动设备、大功率电器、辐射、激光设备等)及气体钢瓶安全管理制度;对大型仪器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规范操作及使用、维修做好安全监管,对使用人员的做好日常安全教育,负责仪器设备安全信息上报工作。

4.各系(部)安全负责人主要职责为组织各教研室对所开设教学实验内容的进行安全性评估,评估涉及设备安全操作、化学过程的风险控制等,同时需选用采用危险性较小、环保安全药品。督促各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

5.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实验房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实验房间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健全和执行本实验房间安全规章制度;负责本实验房间安全设施及安全标识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本实验房间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与考核,对来访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5.实验室安全协查员主要职责为协助学院进行日常实验室安全巡查,及时反馈日常实验室安全信息及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

6.在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对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必须遵循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和掌握实验室安全应急方案、应急电话号码、应急设施和用品的位置和用法,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开展实验,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7.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图(详细见附件1)。


        附件1 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