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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化工学院2016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2017-05-25

院内各单位:

根据青大校研字〔2016〕1号《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6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前准备工作

1申请答辩相关材料下载网址:青海大学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学位申请/毕业答辩用表格。

2、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的论文必须通过青海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符合《青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且通过2/3以上论文盲审评阅专家同意,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3、学位论文答辩期间,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答辩过程和环节进行检查,杜绝学位论文答辩过程中的学术不端行为。

    4、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必须制作反映个人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简介(建议采用PPT幻灯),供答辩前介绍。硕士论文报告时间30分钟左右。

5、本次将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分为两个组,答辩同时进行,第一组:秦杰、林泽中、陶箴奇、王永梅、毕思峰、王亚萧;第二组:张锋、胡鑫、王亚萍、邢书银、马晓芳、赵文琪。

6、参加论文答辩的同学请将定稿论文于5月19日前交至化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以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二、硕士论文答辩时间

5月26上午9:00

三、硕士论文答辩地点

第一组设在化工学院三楼会议室;第二组设在化工学院307教室。

四、硕士论文答辩工作小组

组长:徐世爱

成员:各答辩小组分别抽选三名学科点导师,并各聘请两名外校专家,均由五名专家组成;答辩小组主席均由外校专家担任。

秘书:焉海波、郝如斯

五、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由主席宣布学位论文答辩会开始,并向与会者介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

2、研究生利用PPT汇报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的情况,硕士论文报告时间30分钟。

3、答辩委员会专家对论文提问。学位点秘书和答辩研究生记录提出的问题。

4、答辩学生对专家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回答,学位点秘书记录答辩研究生回答问题情况。

5、答辩学生、导师及其他人员回避,答辩委员会讨论并给出答辩决议。

6、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现场打印决定并签字。

7、答辩委员会主席向论文答辩通过学生及其导师表示祝贺;或对答辩未通过论文提出必要的建议。

8、学生致谢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各位委员。

9、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束。

六、答辩后论文修改、学位申请与答辩材料提交、汇总、归档

1、毕业研究生针对论文评阅意见和答辩中提出的问题,按照学校统一格式和要求,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导师要加强指导和监督。

2、研究生答辩结束后,必须向研究院提交修改完善后的学位论文、学位申请书和答辩材料。学位论文必须附经本人和导师签名的《原创性声明》和《知识产权声明》;同时毕业研究生于6月7日前将定稿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青海大学图书馆,并保存好回执。

3、通过答辩的研究生需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3份(每份论文均需研究生和导师签名)和论文电子版。于6月7日前上交化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院对定稿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检测,经检测达不到标准要求者,取消本次学位评定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青海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程序》。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焉海波

联系方式:电话0971-5138869
 

化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