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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工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的工作安排

来源: 发布:2017-06-14

院内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1、公共课期末考试时间、地点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2、专业课(考核方式为考试)期末考试由我院安排,考试时间为6月19日至6月23日(见附件),需要使用计算器等辅助工具的考试科目须在试卷上注明,并提前告知考生携带相关工具。

3、专业课(考核方式为考查)期末考核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需在6月12日至6月23日内完成。

二、命题要求

考试课应拟定水平、分值相当的A、B两套试卷,并给出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重复率小于15%,近3年考试内容重复率不超过60%,命题难易程度适中,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三、监考和巡考

1、为了保证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做好考试管理工作,每个考场安排2名以上监考教师监考,加强考场纪律教育,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防止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现考试作弊,要认真取证交研究生院严肃处理。考试前在我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领取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记录》并在考试结束后交回存档。

2、研究生院和化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将安排人员对本次考试进行巡考。

四、成绩报送

1、专业课任课教师需在6月26日之前将成绩登记表报送至我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成绩登记表上不及格成绩须用红笔标出,研究生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

3、因病、事假或其他原因缺考请在成绩栏注明。

4、成绩登记表上“任课教师签名”一项必须手写签字方可生效,不得打印。

五、其他

1、考试期间,考生必须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以备监考老师查验。无学生证或身份证者,必须持院、系出具的贴有本人近照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参加考试,否则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2、特殊原因需申请缓考的考生,须于考试前三天办理缓考手续。

3、考生禁止携带任何书籍、学习资料及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4、考生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作弊者,成绩按零分记,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附件:

化工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青海大学化工学院

2017年6月12


 

附件

        化工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任课

教师

考试班级

(专业)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高等有机合成

刘兴亮

2016级化学工程与技术

2017/6/19(周一)14:00-16:00

睿智楼307

化工过程分析与模拟

许新乐

2016级化学工程与技术

2017/6/20(周二) 9:00-11:00

睿智楼307

无机合成

铁生年

2016级化学工程与技术

2017/6/20(周二)
14:00-16:00

工科实验楼二楼办公室

现代仪器分析方法与实验

孙文亮

2016级化学工程与技术

2017/6/21(周三)
9:00-11:00

睿智楼307

高等无机化学

张  超

2016级化学工程与技术

2017/6/21(周三)
14:00-16:00

睿智楼307

高等化工分离过程

张志强

2016级化学工程与技术

2017/6/22(周四)
9:00-11:00

睿智楼307

膜分离技术与原理

关云山

2016级化学工程与技术

2017/6/22(周四)
14:00-16:00

睿智楼307

材料科学

陈慧媛

2016级化学工程与技术

2017/6/23(周五)
9:00-11:00

睿智楼307

高等传递过程原理

李晓昆

2016级化学工程与技术

2017/6/23(周五)
14:00-16:00

睿智楼一楼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