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
“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委组织部,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属高校、省管企业、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中组部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意见,更大力度实施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要求,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紧扣“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根据我省绿色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等领域的人才需求情况,加大引才力度,提高引才精准程度。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研究的人才,加大力度引进青年人才、企业和金融机构急需紧缺人才。建立完善柔性引才用才机制,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
二、申报推荐条件、程序和要求
国家“千人计划”包括: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外国专家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新疆西藏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国家“万人计划”包括:杰出人才项目、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项目、教学名师项目、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以上项目申报人选条件和推荐程序,详见《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组通字〔2017〕9号)。
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1日。申报材料包括年度申报情况报告、申报书及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等,破格引进的应附破格说明。申报书、附件材料表样及填报要求、青年项目申报须知等详见国家“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
国家“万人计划”各项目的申报推荐根据国家有关部委要求,由省直相关单位进行具体部署。
三、进度安排
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请于2017年7月1日前将“千人计划”申报材料省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服务指导,认真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要指导用人单位切实发挥人才引进使用主体作用,增强人才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引进人才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联 系 人:金 辉
联系电话:8482616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