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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2018-05-18

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研究生教学工作情况,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切实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青大研院字[2018]5号)文件的要求,学院定于5月14日-5月25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

1、成立学院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组  长:王  晓

成  员:赵启文韩爱霞 崔香梅 赵宙兴

秘  书:郝如斯

二、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检查本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情况,教师是否按照教学安排进行授课,对教师误课、迟到、随意调(停)课,课堂教学秩序,学生迟到、早退及课堂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新开课及开新课的教师重点测评,确保授课质量。

2、2015级研究生毕业论文预答辩进展情况。

3、2016级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4、2017级研究生课程学习完成情况。

三、检查方式

学院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负责全面检查教学秩序、教学运行、教师教学和教学管理等工作状况。

四、时间安排及检查要求

5月14—5月25日为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检查课堂教学情况、教师教风情况。要求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认真布置,组织落实;5月26日—5月29日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总结汇总阶段。

 

 

 

青海大学化工学院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