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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化工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来源: 发布:2017-05-25

为规范班主任工作考核,科学客观地评价班主任工作,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以《青海大学班主任工作条列及考核办法》为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班主任工作队伍建设,规范班主任工作考核管理,不断提高班主任科学管理水平和思想教育水平,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程序

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学年结束后(9月)进行一次,由各系及系辅导员组织实施,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为组长的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最终得分为班主任自评、学生民主评议、辅导员评议和附加分四部分得分总和,得分可超过100分。

考核结果报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需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作为参评校级优秀班主任依据。

三、考核细则

(一)班主任自评(10分)

班主任根据学年工作的开展情况,写出自评工作总结及自评得分,并在班主任会议上述职。无工作总结及自评得分者,此项得分以零分计。

(二)学生民主评议(50分)

辅导员指导各班成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随机),由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组织学生对本班班主任工作业绩进行民主评议及成绩的统计,求平均分,并将评议结果报系。学生民主评议内容为: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5分);

2.热爱本职工作。经常深入宿舍、与学生谈心,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关心爱护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5分);

3.注重班风、学风建设、寝室文化建设;师生关系融洽,宿舍卫生状况良好(5分);

4.能结合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开展形式新颖、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纪律教育及文体活动,效果良好(5分);

5组织主题班会,召开学生学习经验交流会、座谈会;关心特殊群体学生学习、生活,开展“一帮一”活动,教育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效果明显(4分);

6.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了解学生课堂出勤及学习情况,反馈学生意见,沟通“教”与“学”的问题(4分);

7.加强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及时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4分);

8.公正、公平地做好困难补助、学生资助等工作,能及时化解学生矛盾(5分);

9.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及各项评优公开、公正、公平(5);

10.做好学生干部的培养和教育。班团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公开、公正、公平(4分);

11.关心学生就业,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工作。做好每学年学生《思想品德》评定,表格填写规范(4分)。

(三)辅导员评议(40分)

各系成立有辅导员参加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从以下方面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议。

1.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认真,有强烈的责任感;每学期有工作有计划和总结(4分);

2.《班主任工作手册》填写内容详实(4分);

3.关心学生学习,了解本班学生学习情况(4分);

4.班级学生学习风气浓厚,学生考试没有作弊行为(4分);

5.每月至少召开二次班会,内容充实,记录完整,每周深入学生宿舍不少于一次(4分);

6.认真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及节假日学生安全纪律教育、学生维稳工作,学生宿舍无违规使用电器、酒精炉,学生无校外住宿者等违纪行为(4分);

7.学校、学院安排的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活动班主任能到岗组织,一次无故不到场以零分计(4分);

8.按时完成上报的各种学生工作材料,准确无误,格式规范(4分)。

9.班主任值班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一次不填写者为零分(4分);

10.建立与学生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的思想品德情况和学习情况,以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4分)。

(四)附加分

此项内容的计分为直接在总分中加减分。

1.加分项目(该项目需班主任个人申报,不申报者不得分)。

(1)本人积极撰写学生工作论文,并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按作者排序每篇加(5--2分);

(2)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班级学生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国家、省市、校级、院(系)等各类比赛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按不同获奖级别每学生人次加(5分、3分、1分、0.5分);

(3)(一、二年级)学生晚自习抽查出勤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含有正常请假手续)加(5分);

(4)在学生“寝室文化建设”中,有获得学校、学院表彰宿舍的加(5分、3分);

(5)班级学费收缴率达到100%的加(5分);

(6)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85%以上,研究生报考率达到35%(含35%)以上,大学英语四、六级过级率达55%以上的加(5分)。

(7)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比例达到17%以上,参加省级以上各级各类竞赛的参加率达18%以上。

2.扣分项目

(1)在院、系及辅导员组织的班主任例会上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2)对学生管理不严格,在学校、院(系)抽查中,以班级为单位,学生晚自习缺勤较多(无正常请假手续),上课旷课、迟到、早退,受到学校、院(系)通报批评者扣(5分);

(3)学校或院(系)抽查学生宿舍卫生,本班学生宿舍一学期累计达五次被提出通报批评者扣(5分);

(4)对学生管理不到位,班级学生中有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和学院(系)纪律处分的,按受处理学生每人次扣(5分和3分)。

四、考核结果 

班主任工作考核以最终考核得分排序(带双班的按平均分值计算),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为考核人数的10%。

班主任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定为基本合格:

(1班主任例会一学期无故缺席累计达2次者;

(2院(系)安排的学生工作不及时告知学生,造成一定影响受到院(系)通报者;

(3)没有按照要求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者;

(4)班主任值班不到位,一学期无故缺勤1次者;

(5)学校或院(系)组织学生活动通知班主任需要跟班,一学期无故缺席累计达2次者;

班主任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1)不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班主任例会一学期无故缺席累计达5次(含5次);

(2)班主任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受到学校点名通报者;

(3)不履行班主任职责,对学生漠不关心,不组织班会、团日活动,学生反映强烈的;

(4)在学校维稳工作中不作为,本班学生出现重大事件受到学校点名通报者。

班主任的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岗位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班主任津贴以教学班级为单位按月发放。考核优秀者发放210元、合格者200元、基本合格者每月190元,不合格者不予发放津贴。

五、各系可在本考核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报学管部备案。

六、本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管部负责解释。

七、原《青海大学化工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青大化院(2012)27号文件同时作废。

青海大学化工学院学管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