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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位点)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

来源: 发布:2020-10-13

院内有关单位:

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以“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做好化工学院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现将我院2021年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收考生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接收条件

凡向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硕士学位点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免试学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文件中规定的推荐条件,并已经取得所在学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

三、培养类型

化工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为学术型。

四、申请材料

(一)青海大学接收2021年免试直推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二)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三)如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由其推荐学校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四)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五)体现自身水平的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复试考核办法

(1)组织领导

由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化学工程与技术学位点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各项工作。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王  晓

成员:赵启文、孙春艳、孙文亮、张超

秘书:袁瑞

联系电话:0971-5138878

(二)复试时间、地点

1、所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于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13:30到青海大学新化工大楼二楼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房号235)报到,校验复试证件和材料。

2、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复试,复试考生在青海大学新化工大楼二楼会议室(房号222)进行。备考室:新化工大楼二楼235办公室;侯分室:新化工大楼一楼134室。

(三)复试内容

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考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共100分,其中:

(1)专业知识面试(65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科学研究及创新潜能;人文素养;精神面貌、仪表仪态、表达能力等 。

(2)外语听力、口语(35分)。

六、信息公开及投诉渠道

1、学院申诉渠道

电话:0971-5138878

部门:青海大学化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学校申诉渠道

电话:0971-5310695

部门: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宁大路251号青海大学行政楼C楼214室

邮编:810016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青海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青海大学化工学院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