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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20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2021-10-19

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20级研究生学位论文

开题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根据青海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青大研院字〔202138号)文件要求,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20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评审小组

成立化工学院2020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小组,负责本次评审工作。

组 长:赵启文

成 员:关云山 马成海 张超 高丹丹(校外专家)

秘 书:张鸿鑫

二、考核对象

化工学院2020级全体硕士研究生。

三、开题报告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11026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化工学院二楼会议室。

四、考核程序

  1、研究生需制作PPT汇报,时间不少于15分钟。

  2、专家提问及评议,每位同学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评审小组除评审研究生开题报告内容之外还要重点检查有无抄袭、剽窃、编造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研究生的文献阅读情况。

  4、研究生根据专家现场意见修改《青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一式两份于20211120日前报送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五、考核要求

  1. 各位导师认真按照《青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细则》的要求,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开题报告工作。

  2. 开题报告的评议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由评审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对不通过者责令其根据评审小组意见对开题报告内容进行修改或重新选题,被责令修改或重新选题的研究生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修改、重新选题和开题工作。不能按期进行开题报告者及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应提前提交延期或重新开题申请,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院批准。延期研究生将安排参加下一届研究生开题报告,并相应地推迟中期考核和毕业时间

    六、材料报送

       开题报告内容首先经导师认可通过,并在举行开题报告会的前一周送交开题评审小组成员审阅后方可参加开题。开题报告评审通过后,将书面报告终稿经导师、评审小组组长以及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后,统一存档。导师和研究生本人自留底稿。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青大研院字〔202138号文件。

     

     

     

    青海大学化工学院

       2021年1019